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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游会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12-23 18:01 阅读

  9游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12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五)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线点以前收到为准。

  (一)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邮政编码:310018;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实施延期项目的名称及其情况: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度机械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延长至2024年。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高精度机械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长至2024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5,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4,170,455.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229,544.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号)。

  因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高精度机械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594.86万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投入41,475.15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72.01%。截至目前,该项目主体建筑已基本竣工,相关设备落地、安装调试均稳步推进中,项目未使用款项均为设备、基建的尾款和质保金,公司正在加紧推进项目建设。由于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尚有部分设备未安装完毕,以致该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全投产。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

  公司将实时关注该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地实施。

  未来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受到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高精度机械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德股份”)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2-041)、《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2022年9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疑义或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7)。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五)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2年11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七)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1,256,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027,040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P0-V=10.98-0.34=10.64元/股(视情况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联德股份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德股份”)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2-041)、《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2022年9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疑义或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7)。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五)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2年11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七)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64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依法代为缴纳完毕相应个人所得税;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病去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6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76.608万元及1名激励对象回购对价相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继续执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监事会认为: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病去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联德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9游会、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孙袁先生、朱晴华女士、吴洪宝先生、周贵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文明先生、朱铁军先生、赵连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2023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吴耀章先生、范树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夏立安先生、严密先生、祝立宏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夏立安先生、严密先生、祝立宏女士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孙袁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及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至1989年,任上海材料研究所工程师;1993年至1996年,任美国DONSCO公司总冶金师;1997年至2000年,任布朗什维克工业公司运营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监事、AlliedMachineryInternationalLimited董事、桐乡合德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明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力源液压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力源金河铸造有限公司、联德液压(贵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朔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杭州旭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孙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朱晴华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及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01年1月任浙江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员工;2001年1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销售总监、监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AlliedMachineryInternationalLimited董事、桐乡合德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苏州力源液压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迅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杭州佳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朱晴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吴洪宝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至2000年,任职于东风(杭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技术员;2000年至2001年,任职于布朗什维克工业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项目工程师;2001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计划主管、制造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浙江明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洪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周贵福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至2004年,任职于杭州东华链条总厂;2005年至2006年,任职于杭州天奕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贵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王文明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职于厦门所罗门祥星管理咨询公司;2011年至2020年,任教于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历任高级研究助理、研究助理教授、助理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百人计划”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文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朱铁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04年,任新加坡—麻省理工联盟博士后;2004年至2010年,任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2010年至2018年,任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现任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求是特聘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朱铁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赵连阁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01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后;1987年至1988年,任职于沈阳计算机厂;1988年至2004年,任教于沈阳农业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浙江工商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浙江省151人才,美国滨州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衢州市咨询委员会委员、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工业环保院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连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吴耀章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至1990年,任杭州工程船舶造船厂技术员;1990年至1999年,任杭州链条总厂工程师;2001年至今,任本公司部门经理;2017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吴耀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范树标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4年,任杭州缸垫厂科员;1994年至1998年,任上虞缸垫厂科员;1998年至2006年,任浙江国祥制冷工业有限公司科长;2006年至今,任本公司技术部经理;2017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范树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张涛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质保部经理;2019年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张涛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相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张涛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质保部经理;2019年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孙袁先生、朱晴华女士回避表决。为保证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本着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3,62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12月11日,2023年度公司向苏州力源液压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技术服务的实际发生额与“(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中销售商品的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原因系本年度除销售商品外,公司参考市场定价,向苏州力源液压有限公司销售了技术服务。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由公司董事长孙袁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597.8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1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德股份”)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597.8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1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5,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4,170,455.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229,544.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号)。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5日和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年产65,0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变更为“高精度机械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年新增125,0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变更为“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截至2023年12月21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7,688.4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合计6,102.9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597.8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1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进行“年新增34,800套高精度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时,因以下原因导致产生本次募集资金结余:

  (二)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进口设备关税等税费因实际操作因素影响,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三)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受益于设备采购周期内的汇率波动,进口设备成本低于预期采购价。

  (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97.8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1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后续还有少量质保金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联德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联德股份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联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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